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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安徽省)申報條件指南:
(一)請各地發展改革委(或省級政府規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包括中央管理企業、國務院部門管理企業),做好評價材料的填報工作,并對評價材料和免稅情況表匯總審核確認。編寫評價材料的相關要求按《工作指南》執行;其中,發生更名或重組的,填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情況表(附件4),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分中心獨立參與評價。
(二)請各地發展改革委(或省級政府規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管理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委),于2021年10月11日前,通過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系統填報評價材料電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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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評審情況報送要求
請將表1~表3按要求填寫后,作為上報文附件。其中,表1作為上報文附件1;對于第1家擬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其表2和表3作為附件2,第2家的表2和表3作為附件3,以此類推。
表1 推薦企業技術中心領域審核及評價得分匯總表
序號 |
企業名稱 |
申報主營業務 |
核定主營業務1 |
是否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 |
評價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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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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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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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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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核定主營業務”一欄中,按照《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號),填寫相應章節號和內容。比如,推薦企業為××公司,核定主營業務為“1.1.1網絡設備-新一代移動通信設備”。“是否符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一欄中,若填“是”,則按照《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年版)》(發改環資〔2019〕293號)填寫相應章節號和內容。
表2 ××企業技術中心數據核定表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企業填報數據值 |
核定數值 |
1 |
主營業務收入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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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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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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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業職工總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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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術中心高級專家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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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技術中心博士人數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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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來技術中心從事研發工作的外部專家人數 |
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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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企業全部研發項目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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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項目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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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國家級研發平臺數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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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級研發平臺數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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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通過國家(國際組織)認證的實驗室和檢測機構數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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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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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業擁有的全部有效發明專利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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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當年被受理的專利申請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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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當年被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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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近三年主持和參加制定的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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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產品銷售收入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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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產品銷售利潤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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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利潤總額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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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獲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項目數 |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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