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關于蕪湖市做好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工信廳工作部署,決定開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省工信廳工作部署,決定開展2024年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推薦評定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蕪湖市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組織轄區內已獲得市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積極申報,企業需登錄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工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 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數字化車間申報書(附件1);(注:項目名稱應為:****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項目內容要圍繞建設標準,突出重點,規范、簡介,項目建設地點要準確)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 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2),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4.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5. 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6. 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3),必須法人代表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企業申報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24年6月6日12時至6月13日24時。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命名并上傳。
二、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上報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項目。省級數字化車間不限制上報名額,省級智能工廠按省工信廳下達我市指標擇優推薦(全市5個)。
三、市工信局將于6月14日至18日會同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同步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縣(區)要求100%現場核查),6月19日組織召開評審會。
四、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于6月20日前完成系統項目初審,并正式行文上報推薦情況,隨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紙質蓋章版)至市工信局汽車與裝備工業科,逾期不予受理。
蕪湖市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組織轄區內已獲得市級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的企業積極申報,企業需登錄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工業云”,使用“皖事通辦用戶”法人賬號登錄進行填報,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 安徽省智能工廠申報書或數字化車間申報書(附件1);(注:項目名稱應為:****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項目內容要圍繞建設標準,突出重點,規范、簡介,項目建設地點要準確)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掃描件;
3. 工廠或車間內,能夠反映智能制造建設情況和成效的,主要智能裝備、控制系統、工業軟件的購置清單(附件2),并提供與清單對應的發票原件掃描件;
4. 能夠突出反映智能工廠或數字化車間建設情況的電子照片,像素不低于800萬,張數不少于10張,并針對每張照片附文字說明;
5. 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財務報表;
6. 項目材料承諾書(附件3),必須法人代表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企業申報申報端口開放時間為2024年6月6日12時至6月13日24時。網上申報應做到數據準確、資料齊全、掃描文件清晰,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應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命名并上傳。
二、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上報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項目。省級數字化車間不限制上報名額,省級智能工廠按省工信廳下達我市指標擇優推薦(全市5個)。
三、市工信局將于6月14日至18日會同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同步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縣(區)要求100%現場核查),6月19日組織召開評審會。
四、請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于6月20日前完成系統項目初審,并正式行文上報推薦情況,隨附《安徽省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申報項目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紙質蓋章版)至市工信局汽車與裝備工業科,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