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4年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征集公告
根據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需要,現公開征集2024年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
根據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工作需要,現公開征集2024年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
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征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
項目概況:通過建設離岸基地總部、特色空間、服務站三種類型合作單位,促進海外科技人才、項目與資本之間的對接交流,服務海外高層次人才在肥創新創業和海外科創項目落地轉化,展示離岸基地建設歷程、工作成效和創新成果。
征集需求:
(一)項目1:離岸基地總部(1家,工作經費29.15萬元,綜合評分最高者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舉辦活動:舉辦至少1場大型海外人才項目對接活動,采購人為主辦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活動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20個,達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4個,且項目方向屬于合肥市主導產業范疇,參加活動人數總人數不少100人。
2.內外宣傳:對外積極宣傳離岸基地建設成效、活動開展、海外人才創新創業等新聞資訊,在國家級媒體刊發原創宣傳稿不少于2次,在省級及以上媒體刊發原創宣傳稿不少于4次。空間設置實體展示空間,通過展板、展架、電子屏幕等方式集中展示離岸基地建設歷程和工作成效,以及本單位引進海外人才創新創業成果等并安排專業講解;展區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展板、展架等展示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全年講解次數不少于50場次。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二)項目2:離岸基地特色空間(3家,每家工作經費20萬元,綜合評分前3位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需求對接:圍繞合肥市企業與產業面臨的技術難題、挖掘、征集不少于20家企業技術需求、人才需求等并及時發布,為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進行匹配對接。
2.落地轉化:舉辦不少于1場中型海外人才項目對接活動,采購人為主辦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活動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10個,達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2個,且項目方向屬于合肥市主導產業范疇,參加活動人數總人數不少50人。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芯片、新型顯示、集成電路等產業方向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三)項目3:離岸基地服務站(4家,每家工作經費6萬元,綜合評分前4位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跟蹤服務: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特色服務。
2.政策宣貫:面向海外國家和地區的創新人才、團隊,在合肥開展1場線上跨境政策宣貫活動,宣貫合肥創新創業政策、海外人才便利化措施等。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3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評審時按“基地總部→特色空間→服務站”的順序評審,投標單位可以投報多個項目,但只能中一個項目,如投標單位在某個項目中中標,則在后續項目中不參與投標單位數量計算,不再具有中標資格且不參與候選排名。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3.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發生的全部費用一概自理。
4.投標人須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征集項目投標。
三、響應文件內容及要求
本項目投標文件分為商務標及技術標,商務標和技術標必須分開編制,技術標中不得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
(一)商務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并密封裝袋,蓋騎縫章,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投標單位名稱、投報項目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3.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證明的書面聲明并附“信用中國”網站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查詢截圖;
4.投標人無關聯承諾函;
5.服務能力;
6.人員配備;
7.海外人才及項目引進能力;
8.創新創業活動舉辦能力;
9.服務平臺;
10.展示空間;
11.宣傳能力;
12.履約經歷;
13.投標單位榮譽。
(二)技術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并密封裝袋,在包裝袋上署名,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對目標任務的理解;
3.服務方案和保障措施。
技術標部分應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否則經評標委員會評定,按無效投標處理:
1)排版要求:紙張要求為A4(頁面顏色白色);正文行間距為1倍行距;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字體間字符間距、位置為標準;標書中每頁不能顯示頁眉、頁腳、頁碼。
2)技術標封面要求:紙張要求為A4(頁面顏色白色);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字體間字符間距、位置為標準;“技術標”封面文字采用宋體一號字、居中對齊、段落間距段前0行、段后0行、1倍行距;不編制封底。
3)正文字體要求:字體為宋體四號,字體顏色要求為黑色,不允許有加粗、下劃線、斜體、陰影等其他特殊效果。不得出現明顯區別于其他投標人的字號。任何情況下,技術標中不得出現任何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痕跡,不得出現彩色內容。
4)技術標中如果有附表,表格頁面為豎向;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表格標題及內容全部屬于正文內容。
5)技術標中如果有附圖,附圖頁面為豎向;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不得出現彩色圖片,且圖片中不得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
6)投標人不得在技術標封面及評審內容中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規,有別與其他投標人的特殊做法。版面要整潔、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技術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個*)代替。
7)技術標部分不蓋章。
四、其他要求
根據《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及考核辦法(試行)》撥付經費和開展考核。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款的30%;年中考核驗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標任務項數達約定任務項數50%的,支付合同款的40%;年度考核驗收后根據考核驗收結果支付剩余的工作經費。
對合作單位開展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驗收結果,支付費用。經年中考核驗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標任務項數未達要求的,給予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主動放棄履行的,根據已完成目標任務支付相應費用,遞補單位目標任務為原合作單位約定目標任務未完成部分,工作經費總額為原工作經費扣除已支付部分。
五、投標文件遞交方式和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路266號香港廣場1601室
3.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5月28日17:00前
4.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六、評審辦法
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征集免費咨詢:15855157003(微信同號)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合作單位
項目概況:通過建設離岸基地總部、特色空間、服務站三種類型合作單位,促進海外科技人才、項目與資本之間的對接交流,服務海外高層次人才在肥創新創業和海外科創項目落地轉化,展示離岸基地建設歷程、工作成效和創新成果。
征集需求:
(一)項目1:離岸基地總部(1家,工作經費29.15萬元,綜合評分最高者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舉辦活動:舉辦至少1場大型海外人才項目對接活動,采購人為主辦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活動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20個,達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4個,且項目方向屬于合肥市主導產業范疇,參加活動人數總人數不少100人。
2.內外宣傳:對外積極宣傳離岸基地建設成效、活動開展、海外人才創新創業等新聞資訊,在國家級媒體刊發原創宣傳稿不少于2次,在省級及以上媒體刊發原創宣傳稿不少于4次。空間設置實體展示空間,通過展板、展架、電子屏幕等方式集中展示離岸基地建設歷程和工作成效,以及本單位引進海外人才創新創業成果等并安排專業講解;展區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展板、展架等展示面積不少于20平方米,全年講解次數不少于50場次。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二)項目2:離岸基地特色空間(3家,每家工作經費20萬元,綜合評分前3位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需求對接:圍繞合肥市企業與產業面臨的技術難題、挖掘、征集不少于20家企業技術需求、人才需求等并及時發布,為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進行匹配對接。
2.落地轉化:舉辦不少于1場中型海外人才項目對接活動,采購人為主辦單位,自行組織參加活動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10個,達成合作意向的海外科創項目不低于2個,且項目方向屬于合肥市主導產業范疇,參加活動人數總人數不少50人。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芯片、新型顯示、集成電路等產業方向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6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三)項目3:離岸基地服務站(4家,每家工作經費6萬元,綜合評分前4位中標),需完成以下目標任務:
1.跟蹤服務:為海外高層次人才和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提供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特色服務。
2.政策宣貫:面向海外國家和地區的創新人才、團隊,在合肥開展1場線上跨境政策宣貫活動,宣貫合肥創新創業政策、海外人才便利化措施等。
3.人才引進:全職或柔性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不低于3名到合肥本地(或合肥國資控股占50%以上)企事業單位就業。
4.海創培育:推動科技成果在肥轉化,協助成立不少于3家離岸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海外人才須為企業法人或股東。
評審時按“基地總部→特色空間→服務站”的順序評審,投標單位可以投報多個項目,但只能中一個項目,如投標單位在某個項目中中標,則在后續項目中不參與投標單位數量計算,不再具有中標資格且不參與候選排名。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需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
3.投標人參加本次招標活動發生的全部費用一概自理。
4.投標人須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的企事業單位。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征集項目投標。
三、響應文件內容及要求
本項目投標文件分為商務標及技術標,商務標和技術標必須分開編制,技術標中不得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
(一)商務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并密封裝袋,蓋騎縫章,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投標單位名稱、投報項目名稱、聯系人、聯系方式(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3.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證明的書面聲明并附“信用中國”網站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查詢截圖;
4.投標人無關聯承諾函;
5.服務能力;
6.人員配備;
7.海外人才及項目引進能力;
8.創新創業活動舉辦能力;
9.服務平臺;
10.展示空間;
11.宣傳能力;
12.履約經歷;
13.投標單位榮譽。
(二)技術標:一式五份,裝訂成冊并密封裝袋,在包裝袋上署名,應包括以下內容:
1.封面
2.對目標任務的理解;
3.服務方案和保障措施。
技術標部分應按照以下要求制作,否則經評標委員會評定,按無效投標處理:
1)排版要求:紙張要求為A4(頁面顏色白色);正文行間距為1倍行距;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字體間字符間距、位置為標準;標書中每頁不能顯示頁眉、頁腳、頁碼。
2)技術標封面要求:紙張要求為A4(頁面顏色白色);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字體間字符間距、位置為標準;“技術標”封面文字采用宋體一號字、居中對齊、段落間距段前0行、段后0行、1倍行距;不編制封底。
3)正文字體要求:字體為宋體四號,字體顏色要求為黑色,不允許有加粗、下劃線、斜體、陰影等其他特殊效果。不得出現明顯區別于其他投標人的字號。任何情況下,技術標中不得出現任何涂改、行間插字或刪除痕跡,不得出現彩色內容。
4)技術標中如果有附表,表格頁面為豎向;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表格標題及內容全部屬于正文內容。
5)技術標中如果有附圖,附圖頁面為豎向;頁邊距上、下、左、右各為2.5厘米,不得出現彩色圖片,且圖片中不得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
6)投標人不得在技術標封面及評審內容中出現具體的投標人名稱、投標人地址、人員名字以及其他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字符、徽標、特殊標記等暗示內容。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規,有別與其他投標人的特殊做法。版面要整潔、字跡清楚、不得涂改。技術部分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六個*)代替。
7)技術標部分不蓋章。
四、其他要求
根據《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實施及考核辦法(試行)》撥付經費和開展考核。合同簽訂后支付合同款的30%;年中考核驗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標任務項數達約定任務項數50%的,支付合同款的40%;年度考核驗收后根據考核驗收結果支付剩余的工作經費。
對合作單位開展年中考核和年度考核,根據考核驗收結果,支付費用。經年中考核驗收,完成或折算完成目標任務項數未達要求的,給予提醒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仍未完成整改或主動放棄履行的,根據已完成目標任務支付相應費用,遞補單位目標任務為原合作單位約定目標任務未完成部分,工作經費總額為原工作經費扣除已支付部分。
五、投標文件遞交方式和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合肥市廬陽區淮河路266號香港廣場1601室
3.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5月28日17:00前
4.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六、評審辦法
采用綜合評分法,按照附件所列綜合評分標準對所有投標單位的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分,分為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兩部分,商務部分包含:“服務能力(8分)”、“人員配備(9分)”、“海外人才及項目引進能力(10分)”、“創新創業活動舉辦能力(10分)”、“服務平臺(8分)”、“展示空間(5分)”、“宣傳能力(3分)”、“履約經歷(4分)”、“投標單位榮譽(3分)”;技術部分包含:“對目標任務的理解(20分)”、“服務方案和保障措施(20分)”,總評分為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得分之和,按照總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